据中国人民银行6月21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Encrypted currency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Encrypted currency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Encrypted currency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Encrypted currency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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