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青岛对区块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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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青岛对区块链的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9月29日,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联合下发《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台湾:2013年12月30日,台湾中央银行和FSC联合发布声明,警告公众处理比特币的固有风险。在声明中,监管机构表示比特币不是真正的货币,而是“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一般公众被告知与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币相关的特定风险。声明称,中央银行和FSC将在适当的时候就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采取必要的监管行动。

  3、2018年3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青岛对区块链的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17年8月1日宣布新加坡首次投币(ICO)数量增加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后,发表声明,澄清数字的提议或问题。如果数字代币属于安全法规定的“证券”定义范围内,新加坡的代币将由MAS监管。MAS的立场不是规范虚拟货币。“然而,MAS已经观察到数字代币的功能已经发展到仅仅是一种虚拟货币,”

  2、孟加拉国:与任何未命名或伪命名方的虚拟货币的nline交易[原文如此]可能导致违反上述行为。通过涉及加密货币的在线网络的交易没有得到任何中央支付系统的批准,因此人们可能在经济上受到伤害并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被要求不要通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行,协助和宣传各种交易,以避免财务和法律损失。

  3、乌干达:2017年2月,乌干达银行(BoU)发出警告,反对使用加密货币和一个名为OneCoinDigitalMoney的无牌实体的服务,理由是缺乏投资者保护计划和相关监管机制。世界银行警告说,“实体'ONECOINDIGITALMONEY'未经BoU根据2004年”金融机构法“获得许可,因此在BoU的监管范围之外开展业务,并且”公众强烈“鼓励只与持牌金融机构进行商业交易。“该银行还警告称,“谁愿意将他们辛苦赚来的储蓄投资于加密货币形式,如一币,比特币,涟漪,Peercoin,Namecoin,狗狗币,Litecoin,Bytecoin,Primecoin,Blackcoin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数字货币正在采取在没有投资者保护或监管范围的金融领域存在风险。“

  4、加纳:2018年1月,加纳银行向银行和公众发出简短通知,建议不要使用“虚拟或数字货币,也称为加密货币”,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货币和促进交易的实体不受制裁。政府。该通知指出加纳银行希望通知公众,这些数字货币活动目前尚未根据“2003年支付系统法”(第662号法案)获得许可。因此,强烈建议公众只与加纳银行许可的机构开展业务,以确保此类交易属于我们的监管范围。

  5、黎巴嫩:BDL所长RiadSalameh于2017年10月宣布,该机构打算推出自己的网络货币。引用他的话说:我们理解电子货币将在未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BDL必须首先做出必要的安排,然后再采取这一步骤,从网络犯罪中发展出[a]保护系统。特别调查委员会和银行控制委员会正在合作防止此类电子犯罪。Salameh解释说,新货币将由BDL监控并遵守黎巴嫩法律,但没有说明如何做到这一点或提供时间框架。Salameh再次表示反对比特币的使用,并解释说它的使用不受监管,对消费者和黎巴嫩的支付系统构成威胁。

  6、挪威:挪威金融监管局在2013年和2018年都发出了针对加密货币的警告。它还警告不要提供初始硬币(ICO)。这两个警告都是由欧洲监管局(ESMA)发出警告的结果。

  7、新泽西:根据1999年“犯罪收益法”,按加密货币交易进行货物交易并接受15,000欧元(约合18,500美元)及以上付款的企业被归类为“高价值经销商”。此类经销商必须经过注册和监督。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并遵守泽西岛的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在磋商时,政府考虑了对分布式总账和区块链技术的监管,但认为这个领域发展太快,无法有效监管。它选择积极监测这些领域的发展,并在未来考虑监管。

  8、瑞典:2015年,瑞典税务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如何查看和征税2014年纳税年度比特币的指南。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否则开采的数字货币被视为业余收入,通常免税。税务机关尚未就比特币的潜在资本收益就所得税法的适用性发布决定。

  9、荷兰: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Financi?leMarkten,AFM)已就与ICO相关的严重风险发出警告。它已建议消费者避免投资ICO,因为他们容易受到虚假陈述,欺诈和操纵,并且也可能以不受AFM监管的方式构建。AFM根据具体情况评估ICO中的代币是否符合“金融监管法”规定的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担保或单位,因此需要AFM授权。

  10、荷兰:荷兰中央银行(DeNederlandscheBank,DNB)支持欧盟决定扩大第四AMLD的范围,以包括加密交换和加密钱包的发行者。正在研究将加密货币转换成欧元或其他货币,反之亦然,有资格发行电子货币或提供支付服务。它目前不支持禁止加密货币。

  11、匈牙利:2016年12月20日,匈牙利国家银行警告消费者,使用虚拟货币在合法不受监管的虚拟系统中运营时存在许多风险,并且没有适当的责任,担保和赔偿规则来保护利益滥用时的消费者世行在2014年和2015年发表了类似的声明。

  12、法国:在法国,加密货币基本上没有受到监管,区块链技术的两项法令是迄今为止采取的唯一立法行动。但是,法国政府正在积极建立监管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青岛对区块链的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Coinbase宣布将在太平洋时间下午6点(北京时间今日9点)进行1个小时的例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用户将无法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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