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区块链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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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区块链的扶持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17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2、台湾:FSC于2014年1月6日发出通知,禁止台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或交换比特币或在银行ATM上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

  3、2015年6月3日,吉林省发布《关于促进吉林省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区块链的扶持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马来西亚:2018年1月,马来西亚国内税收局(IRB)冻结了马来西亚一家英国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银行账户,显然是为了进行审计以确定该公司是否遵守了所得税法1967年,要求对从马来西亚产生或来自马来西亚的任何人的收入征税。根据该法案第81节以及AMLA第37节提出的要求,以获取有关该公司所有马来西亚客户的信息。根据IRB的首席执行官的说法,“交易员应遵守马来西亚的税务要求,保留适当的审计记录,并在IRB要求时披露加密货币交易的任何交易。”

  2、印度:最高法院此前曾在2017年7月听取了一份请愿书,寻求“类似的监管框架”:根据“印度联邦宪法”第32条,财政部和印度储备银行提交的关于比特币,Litecoins的使用和业务的公共利益诉讼[PIL](2017年第406号书面请愿书(民事诉讼))2017年7月14日,最高法院指示印度储备银行和其他相关部门澄清其立场,并在处置PIL之前制定法案。

  3、莫桑比克:2018年1月8日,莫桑比克联邦储备银行(莫桑比克银行)发布通知本行澄清说,它不管理或监督通过比特币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交易,并且不对比特币交易的任何影响负责,因为该货币没有法律支持,也不是由国家货币当局发行的,银行。

  4、莱索托:2017年11月,莱索托中央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日益普及的新闻声明。鉴于银行“不监督,监督或监管加密货币,其系统,促销人或中介机构”,银行警告公众使用加密货币的风险,并表示[a]与加密货币的获取,交易或使用相关的任何活动都是用户的唯一和独立风险。因此,公众通知,如果发生损失或类似事件,则不得诉诸莱索托中央银行。该银行还警告公众,可能会因使用加密货币而受到刑事指控的风险重要的是要强调加密货币会使参与者违反以下规定:1.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2.税法;3.外汇管制法。哪些是可起诉的违法行为。该银行于2018年2月发布了一份后续声明,其中除了提供加强上一份声明内容的信息外,还指出加密货币既不是莱索托的法定货币,也不是外币。它还禁止促进加密货币投资的个人和实体的运作,因为任何和所有投资顾问都必须获得许可。

  5、伊拉克:伊拉克中央银行发布了一项禁止使用加密货币的声明。它表示,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货币交易商将受到该国反洗钱法所引用的处罚。

  6、摩尔多瓦:2018年2月15日,摩尔多瓦国家银行发表声明,建议摩尔多瓦人在决定是否投资加密资产时要尽可能谨慎,因为加密货币的技术特点,高波动性以及没有任何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法规。

  7、列支敦士登:列支敦士登在“尽职调查法”的最新修正案中纳入了“虚拟货币”。该法案中规定的尽职调查义务有助于打击洗钱,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融资,并适用于交换服务提供者等。“交换局(变更局)”的定义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活动包括以官方汇率交换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反之亦然。“”虚拟货币“被定义为”数字货币单位,可用于法定货币交换,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或保值,从而承担法定货币的功能。“

  8、亚美尼亚:2018年3月1日,亚美尼亚政府发表了一份文件,指出由于大多数主要国家都敦促人们不要使用加密货币,否则通过一项关于加密货币的拟议法律是不可取的。该文件是根据反对派政党提出的关于数字技术发展的法律草案编写的,该草案将规定采矿活动的自由化及其免税直至2023年底。

  9、荷兰:荷兰财政部长WopkeHoekstra在给议会的一封信中表示,荷兰不想禁止加密货币贸易,但应该在欧洲或国际层面进行监管。[296]但是,任何规定都不应该危及该技术的潜力。他还支持将反洗钱立法适用于托管钱包提供者和虚拟货币兑换平台。

  10、卢森堡:2018年3月14日,卢森堡金融部门监督委员会(CSSF监管委员会,CSSF)发布声明,警告投资加密货币的风险。CSSF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加密货币非常不稳定,不提供防盗和黑客保护,缺乏流动性,往往是误导信息的主体,缺乏透明度,常常用于欺诈和洗钱。[该声明还警告初始硬币产品的风险。然而,CSSF认识到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并指出它可以被金融部门有利地使用。此外,CSSF的信中指出,虽然没有专门适用于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但提供任何金融服务-包括涉及加密货币的金融服务-需要得到财政部长的授权。

  11、希腊:希腊银行两次发布公告,采纳欧洲监管当局的意见,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的风险。

  12、法国:甲2016条例包括两项条文,允许使用blockchain技术用于被称为“迷你债券”(一种特定类型的零息债券的minibon)。该法令的主要影响是在法国法律中提供区块链的第一个定义,但除此之外,这些条款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自2017年12月起,另一项法令进一步发布,将使区块链技术可用于更广泛的金融工具。该条例将于申请法令公布时或最迟于2018年7月1日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区块链的扶持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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