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国际区块链政策

0
回复
3085
查看
[复制链接]

6320

主题

632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35
发表于 2019-4-19 17: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国际区块链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22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2、台湾:FSC于2014年1月6日发出通知,禁止台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或交换比特币或在银行ATM上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

  3、2017年7月17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大智移云应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国际区块链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西兰:根据2018年1月的一则新闻报道,税务局表示,人们应该“以与购买和出售黄金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处理购买和出售加密货币的钱。也就是说,只有在转售意图下购买该货币时,才能对通过出售货币获得的利润征税。“它指示作者提供有关黄金的信息表,该信息表解释了从处置中获??得的金额如果黄金是为了处置的主要目的而获得的,那就是收入。

  2、巴基斯坦:2018年4月6日,SBP发布新闻稿,警告公众虚拟货币的风险:[普通公众]被告知,虚拟货币/硬币/代币(如比特币,莱特币,Pakcoin,OneCoin,DasCoin,PayDiamond等)既不被认定为法定货币,也没有SBP授权或许可任何个人或实体。在巴基斯坦发行,出售,购买,交换或投资任何此类虚拟货币/硬币/代币。此外,已建议银行/DFI/小额信贷银行和支付系统运营商(PSO)/支付服务提供商(PSP)不要促使其客户/账户持有人以虚拟货币/初始硬币产品(ICO)/代币交易BPRD的通函2018年第03号。

  3、南非:SARB警告说,与使用风险投资有关的各种风险,包括与支付系统和支付服务提供商有关的问题,价格稳定,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消费者风险,规避外汇管制条例和金融稳定性。例如,立场文件警告消费者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由于风险投资的不受管制的性质以及价格的大幅波动,这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SARB指出,这并未考虑其他风险,例如由于安全漏洞,欺诈以及缺乏保险机制来弥补损失而导致的损失。

  4、南非:目前,南非没有关于虚拟货币(VC)使用或交易的具体法律或法规。然而,2014年12月,南非储备银行(SARB),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以及在该国发行纸币和硬币,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的立场文件。立场文件明确指出,只有SARB可以发布法定货币,而分散的可兑换虚拟货币(DCVC),包括比特币和莱特币,在南非不是法定货币。这意味着“任何商人或受益人均可拒绝风险投资作为支付手段。”

  5、以色列:以色列银行和几家监管机构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的一份声明警告公众禁止虚拟货币交易。该警告列出了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危险,包括欺诈,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等。

  6、挪威:挪威税务局已发布一项原则声明,即比特币将被视为资本财产,至少是为了税收目的。资本财产立法允许扣除损失和税收奖金。虽然旅行货币免征资本利得税,但比特币并不像比特币那样,其他虚拟货币也不被视为旅行货币。

  7、根西岛:2015年,根西岛政府委托编写的一份报告指出,加密货币的主要缺点是难以遵守国际反洗钱标准。根据2018年2月27日发布第一份声明三年后,根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称其认为“使用虚拟或加密货币存在重大风险,特别是对零售客户而言。尽管如此,我们知道具有高风险偏好的专业投资者可能希望投资于这个发展中的行业。“

  8、斯洛文尼亚:2017年10月9日早些时候,金融稳定委员会建议虚拟货币投资者考虑风险是否符合他们的个人偏好和投资目标,并且ICO的投资者应投资不会留下他们的金额裸露。

  9、罗马尼亚:据报道,2018年3月,国家财政管理局宣布,与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应纳税。

  10、马耳他:2017年11月,政府发布了关于?初始硬币产品,虚拟货币和相关服务提供商的讨论文件,其中指出虽然一些加密货币可能属于现有金融服务立法的范围,但其他加密货币将超出范围,因此不受监管。2018年1月,政府发布了一份进一步的讨论文件,“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通过该框架,DLT平台可以在马耳他进行认证。”政府已发表声明,表示它打算促进加密货币相关活动和初始硬币产品(ICO)的监管框架。

  11、意大利:2016年决议表明,就企业所得税(ImpostasulRedditosulleSocietà,IRES)和意大利区域生产税(ImpostaRegionalesulleAttivitàProduttive,IRAP)而言,此类交易的利润和损失构成企业所得税。或者需要纳税的损失。该决议包含网上货币运作登记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金额,日期和其他交易信息。根据决议案谁持有的比特币比其他商业或企业宗旨不产生应税收入个人进行比特币业务。

  12、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für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将虚拟货币/加密货币视为账户单位,因此也是金融工具。承诺以及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安排购买代币,出售或购买代币,或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代币的主要经纪服务的人,通常需要事先获得BaFin的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国际区块链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AICoin数据显示,USDT场外交易价格继续保持溢价,当前报价6.81元,溢价约1.3%。CMC数据显示,USDT 24h成交额为81.10亿美元,仅次于BT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用心服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
QQ154173564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意见反馈:1541735644@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41财经媒体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