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区块链17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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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区块链17年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22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2、台湾:FSC于2014年1月6日发出通知,禁止台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或交换比特币或在银行ATM上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

  3、2018年3月14日,重庆多部委联合出台了《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区块链17年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菲律宾:BangkoSentralngPilipinas(BSP,即菲律宾中央银行)发布了有关虚拟货币(VC)的指南。具体而言,这些准则规定,由于风险投资不是由中央银行或特定商品支持,并且不受任何国家保证,因此它们不是法定货币。然而,由于它们被用作提供某些金融服务的渠道,例如汇款和支付交易,使用VC提供此类服务的实体必须向BSP注册并采取适当措施来减轻和管理与此类货币相关的风险。此外,本指南规定了适用于未经BSP适当授权进行操作的风险投资实体的处罚。

  2、澳大利亚:2015年8月,澳大利亚议会参议院经济参考委员会在完成对“如何建立有效的数字货币监管体系,潜力”的调查后发表了题为“数字货币-游戏规则改变者或比特币”的报告。数字货币技术对澳大利亚经济的影响,以及澳大利亚如何利用数字货币技术。“政府在2016年5月回应了委员会的建议。这包括对加密货币税收待遇的回应,注意到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以下行动的各个方面。

  3、莱索托:2017年11月,莱索托中央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日益普及的新闻声明。鉴于银行“不监督,监督或监管加密货币,其系统,促销人或中介机构”,银行警告公众使用加密货币的风险,并表示[a]与加密货币的获取,交易或使用相关的任何活动都是用户的唯一和独立风险。因此,公众通知,如果发生损失或类似事件,则不得诉诸莱索托中央银行。该银行还警告公众,可能会因使用加密货币而受到刑事指控的风险重要的是要强调加密货币会使参与者违反以下规定:1.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2.税法;3.外汇管制法。哪些是可起诉的违法行为。该银行于2018年2月发布了一份后续声明,其中除了提供加强上一份声明内容的信息外,还指出加密货币既不是莱索托的法定货币,也不是外币。它还禁止促进加密货币投资的个人和实体的运作,因为任何和所有投资顾问都必须获得许可。

  4、纳米比亚:2017年9月,纳米比亚银行发布了一份题为“纳米比亚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和虚拟货币的立场”的立场文件,其中指出虚拟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目前在该国不受监管。本行概述了与使用虚拟货币相关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它警告说,持有或以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自担风险,应谨慎行事。”世界银行进一步表示,由于该国的相关法律没有设想它们的存在,因此无法在纳米比亚建立或运营虚拟货币交换。

  5、沙特阿拉伯:沙特阿拉伯货币局(SAMA)已对比特币发出警告,因为它没有受到任何合法金融机构的监督或支持。

  6、挪威:挪威税务局已发布一项原则声明,即比特币将被视为资本财产,至少是为了税收目的。资本财产立法允许扣除损失和税收奖金。虽然旅行货币免征资本利得税,但比特币并不像比特币那样,其他虚拟货币也不被视为旅行货币。

  7、列支敦士登: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管理局(Finanzmarktaufsicht,FMA)发布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情况说明书。它指出,虚拟货币通常被定义为“(现金等价物)价值的数字代表,既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当局发行的”,也不构成法定货币(法定货币)。但是,有人指出,当虚拟货币用作支付手段或在交易所交易时,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类似。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生产和使用目前不受专业立法规定的任何许可要求的约束。但是,FMA声明,根据业务模型的具体设计,许可要求可能适用。商业模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特别是,根据“尽职调查法”的尽职调查要求可能适用。

  8、瑞典:在2018年3月,瑞典中央银行宣布“bitcoins不是钱。”该公告解释说,加密货币不被视为货币,参考瑞典中央银行工作人员撰写的关于加密货币的新财务报告。瑞典中央银行正在考虑推出电子货币,但该项目仍处于审查阶段。

  9、波兰:2017年7月7日,波兰国家银行和金融监管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项针对虚拟货币投资的警告,理由是价格波动和欺诈风险。监管机构澄清说,虚拟货币在波兰不被视为法定货币。与此同时,他们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并不违反波兰或欧洲法律。监管机构认为,金融机构购买,持有和出售虚拟货币不符合稳定和审慎管理的原则,与虚拟货币交易商建立关系可能会带来法律和声誉风险。

  10、荷兰:荷兰中央银行(DeNederlandscheBank,DNB)支持欧盟决定扩大第四AMLD的范围,以包括加密交换和加密钱包的发行者。正在研究将加密货币转换成欧元或其他货币,反之亦然,有资格发行电子货币或提供支付服务。它目前不支持禁止加密货币。

  11、爱尔兰:爱尔兰中央银行于2018年3月注意到,在初始硬币发行(ICO)的情况下,如果发行的代币可以被视为“可转让的担保”,这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那么爱尔兰现有的金融服务立法将适用于此。爱尔兰中央银行也表示,如果任何给定的ICO的特征与金融工具发行的特征相匹配,那么从现在开始适用金融监管,发行人和其他人必须在受到法律惩罚的情况下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则。资本收益税法适用于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如果个人通过买卖这些货币获利,则该税收应征收。爱尔兰中央银行赞同欧洲银行管理局的一份声明,警告消费者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时的风险,以及ICO的高风险。

  12、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für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将虚拟货币/加密货币视为账户单位,因此也是金融工具。承诺以及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安排购买代币,出售或购买代币,或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代币的主要经纪服务的人,通常需要事先获得BaFin的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区块链17年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量数(MDT)即将登录DigiFinex交易所,提币和交易服务将于3月27日10:00 正式开启。 \nMDT 量数是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大数据交易生态,“量数” 意在测量普通用户贡献匿名大数据的价值,并将其数据所产生的价值归还给用户,让用户可以 “用自己的数据来赚钱”。 \n本月中,量数生态内面向个人用户的数据收益钱包 MyMDT 及 消费趋势大数据平台量数 AI 全平台开放公测。目前参与公测人数已达 4800 人。量数项目的开发团队为原 Talkbox、MailTime 简信创始团队,其创业故事已被改编成电视剧 《创业时代》,并成为2018年唯一一个入围财富科技论坛的区块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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