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关于支持区块链业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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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关于支持区块链业发展的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4月28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即《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

  2、澳门:在2014年6月17日,AMCM发布了一份声明,警告比特币交易的风险。根据该声明,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受AMCM监管的金融工具。AMCM警告公众,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有关的风险。”

  3、2017年11月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关于支持区块链业发展的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西兰:根据2018年1月的一则新闻报道,税务局表示,人们应该“以与购买和出售黄金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处理购买和出售加密货币的钱。也就是说,只有在转售意图下购买该货币时,才能对通过出售货币获得的利润征税。“它指示作者提供有关黄金的信息表,该信息表解释了从处置中获??得的金额如果黄金是为了处置的主要目的而获得的,那就是收入。

  2、巴基斯坦:据新闻媒体报道,联邦税务局(FBR)“目前正在调查数字货币交易商的逃税和洗钱问题”。此外,根据2018年2月10日的新闻报道,联邦调查局(FIA)已经“针对加密货币交易的人开展了行动”。

  3、斯威士兰:2017年8月,斯威士兰中央银行发布了有关虚拟货币的新闻稿。银行注意到加密货币在斯威士兰不享有法定货币地位。世界银行还指出,比特币是目前在斯威士兰上市和交易的一种加密货币,目前尚未受到监管,这使得持有或交易货币的风险很大:根据加密货币的性质,对于使用比特币执行的交易没有任何限制,披露或监管合规,但是,与任何其他货币一样,它可以用于非法目的或促进欺诈活动。事实上,与加密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和执行速度使其更容易被不道德的人滥用。这给货币用户带来了风险,因为如果用户因使用比特币或任何其他加密货币而遭受经济损失,则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任何机构都无法提供保护或法律追索。

  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18年1月,阿联酋中央银行行长穆巴拉克·拉希德·曼苏里重申了对加密货币交易的警告。据新闻报道,当Al-Mansouri被问及他对加密货币的看法时,他说公民应该避免使用这些类型的货币,因为它们没有得到中央银行的批准。此前,在2017年10月,Al-Mansouri发布了一项关于加密货币的警告,其中表示这些货??币很容易被用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他还补充说,任何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无法监控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5、伊拉克:伊拉克中央银行发布了一项禁止使用加密货币的声明。它表示,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货币交易商将受到该国反洗钱法所引用的处罚。

  6、黑山:据报道,2014年11月,黑山中央银行发出警告,称个人可能会自行承担比特币风险,但虚拟货币在黑山并非法定货币。

  7、直布罗陀:2017年10月12日,直布罗陀政府根据“金融服务(投资和信托服务)法”引入了2017年金融服务(分布式分类帐技术提供商)条例,本条例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监管框架涵盖在直布罗陀境内或从直布罗陀开展业务的公司,并提供金融服务(投资和信托服务)法中规定的DLT服务“[e]在直布罗陀或来自直布罗陀的商业活动中,利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储存或传递属于他人的价值。“法规要求这些公司向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申请许可,成为DLT提供商。

  8、西班牙:西班牙国家证券委员会(国家证券委员会)和西班牙银行(西班牙银行)于2018年2月发布了关于比特币使用的联合声明,指出加密货币不是由任何人发行,注册,授权或核实的。西班牙监管机构。因此,在西班牙购买或持有的加密货币不受适用于银行或投资产品的法规提供的任何担保或保障的支持。该声明旨在提醒投资者注意与这类交易相关的损失或欺诈的固有风险。

  9、波兰: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交易税收影响的指导意见。[301]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其中两个括号为18%和32%,而出售或购买数字货币的行为被视为产权转让,需征收1%的税率。交易价值。

  10、2018年3月6日,立陶宛银行宣布计划使用区块链或其他同等技术发行世界上第一个数字收集硬币。

  11、拉脱维亚:2017年11月,拉脱维亚修订了反洗钱立法,并引入了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的监管要求,包括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虚拟货币现在被定义为可以数字传输,存储或交易的价值的数字表示,并且在没有法定货币的情况下充当交换工具。

  12、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für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将虚拟货币/加密货币视为账户单位,因此也是金融工具。承诺以及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安排购买代币,出售或购买代币,或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代币的主要经纪服务的人,通常需要事先获得BaFin的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关于支持区块链业发展的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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