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美国关于区块链政策措施

0
回复
4112
查看
[复制链接]

6320

主题

632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35
发表于 2019-4-19 17: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美国关于区块链政策措施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4月6日,北京市发布首个对区块链企业予以资金支持的政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2、台湾:FSC于2014年1月6日发出通知,禁止台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或交换比特币或在银行ATM上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

  3、2018年2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美国关于区块链政策措施: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17年8月1日宣布新加坡首次投币(ICO)数量增加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后,发表声明,澄清数字的提议或问题。如果数字代币属于安全法规定的“证券”定义范围内,新加坡的代币将由MAS监管。MAS的立场不是规范虚拟货币。“然而,MAS已经观察到数字代币的功能已经发展到仅仅是一种虚拟货币,”

  2、印度:2017年11月13日,印度最高法院根据“宪法”第32条承认了针对印度联邦的公益诉讼请愿书,并向财政部,法律和司法部长发出通知。电子和信息技术,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印度储备银行。请愿书寻求“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并希望虚拟货币对国库负责。”

  3、南非:目前,南非没有关于虚拟货币(VC)使用或交易的具体法律或法规。然而,2014年12月,南非储备银行(SARB),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以及在该国发行纸币和硬币,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的立场文件。立场文件明确指出,只有SARB可以发布法定货币,而分散的可兑换虚拟货币(DCVC),包括比特币和莱特币,在南非不是法定货币。这意味着“任何商人或受益人均可拒绝风险投资作为支付手段。”

  4、莫桑比克:2018年1月8日,莫桑比克联邦储备银行(莫桑比克银行)发布通知本行澄清说,它不管理或监督通过比特币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交易,并且不对比特币交易的任何影响负责,因为该货币没有法律支持,也不是由国家货币当局发行的,银行。

  5、以色列:据Baron法官称,银行决定拒绝以虚拟货币开展贸易活动的合理性是一个尚未由最高法院确定的问题。该问题涉及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带来的风险性质的确定,特别是考虑到公司作为公司活动的特征,其目标是比特币交易。风险评估还必须考虑公司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它必须评估有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的责任与其防止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等被禁活动的责任之间的适当平衡的法律问题。

  6、挪威:所有挪威居民都必须按照挪威所得税法报告应纳税所得(包括来自加密货币的资本收益)。来自加密货币的此类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提交。

  7、新泽西:泽西岛的反洗钱法和反恐融资法通过2016年9月26日生效的措施扩展到加密货币。“虚拟货币”在“犯罪收益法”中被定义为货币而非商品,从而使其符合现行监管框架并受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具体而言,该法案将“虚拟货币”定义为(a)数字代表价值;(b)是一个帐户单位;(c)作为交换媒介;(d)能够以任何形式进行数字交换。“虚拟货币兑换”一词在法案中被定义为“以任何形式交换虚拟货币,反之亦然”,并澄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提法不包括公司的提供为关连公司提供的服务。“

  8、瑞典:在2018年3月,瑞典中央银行宣布“bitcoins不是钱。”该公告解释说,加密货币不被视为货币,参考瑞典中央银行工作人员撰写的关于加密货币的新财务报告。瑞典中央银行正在考虑推出电子货币,但该项目仍处于审查阶段。

  9、波兰: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交易税收影响的指导意见。[301]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其中两个括号为18%和32%,而出售或购买数字货币的行为被视为产权转让,需征收1%的税率。交易价值。

  10、卢森堡:2018年3月14日,卢森堡金融部门监督委员会(CSSF监管委员会,CSSF)发布声明,警告投资加密货币的风险。CSSF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加密货币非常不稳定,不提供防盗和黑客保护,缺乏流动性,往往是误导信息的主体,缺乏透明度,常常用于欺诈和洗钱。[该声明还警告初始硬币产品的风险。然而,CSSF认识到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并指出它可以被金融部门有利地使用。此外,CSSF的信中指出,虽然没有专门适用于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但提供任何金融服务-包括涉及加密货币的金融服务-需要得到财政部长的授权。

  11、希腊:希腊银行两次发布公告,采纳欧洲监管当局的意见,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的风险。

  12、芬兰:芬兰海关可以拍卖其在毒品犯罪方面没收的比特币,截至2018年2月,这些比特币的价值估计为1900万欧元(约合2350万美元)。据说芬兰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如何储存没收的比特币的指导方针。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美国关于区块链政策措施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CME比特币期货BTC 5月合约收涨20美元,涨幅大约0.51%,报3980美元,本周累涨逾2.05%。CBOE比特币期货XBT 5月合约收涨15美元,涨约0.38%,报3980美元,本周累涨逾2.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用心服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
QQ154173564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意见反馈:1541735644@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41财经媒体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