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2018区块链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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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2018区块链产业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17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2、台湾:2017年12月19日,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发布声明,警告公众投资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风险。在声明中,FSC重申在台湾,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视为“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根据声明,参与初始硬币发行(ICO)的代币是否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法案将逐案审查,非法集资将根据金融法进行制裁。

  3、2018年5月4日,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我省区块链产业的建议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2018区块链产业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越南:一些新闻媒体还报道说,政府正在努力建立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据报道,越南国家银行行长LeMinhHung表示,“从将其视为投资资产的角度来看,”SBV将与司法部合作,以“研究法律框架”。管理'比特币'。

  2、巴基斯坦:据新闻媒体报道,联邦税务局(FBR)“目前正在调查数字货币交易商的逃税和洗钱问题”。此外,根据2018年2月10日的新闻报道,联邦调查局(FIA)已经“针对加密货币交易的人开展了行动”。

  3、莫桑比克:2018年1月8日,莫桑比克联邦储备银行(莫桑比克银行)发布通知本行澄清说,它不管理或监督通过比特币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交易,并且不对比特币交易的任何影响负责,因为该货币没有法律支持,也不是由国家货币当局发行的,银行。

  4、乌兹别克斯坦:2018年2月19日,总统ShavkatMirziyoyev签署了一项法令,指示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和其他几个机构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制定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使用数字货币的立法框架。2017年9月,中央银行表示,由于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不允许允许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操作。

  5、以色列:据Baron法官称,银行决定拒绝以虚拟货币开展贸易活动的合理性是一个尚未由最高法院确定的问题。该问题涉及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带来的风险性质的确定,特别是考虑到公司作为公司活动的特征,其目标是比特币交易。风险评估还必须考虑公司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它必须评估有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的责任与其防止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等被禁活动的责任之间的适当平衡的法律问题。

  6、挪威:挪威金融监管局在2013年和2018年都发出了针对加密货币的警告。它还警告不要提供初始硬币(ICO)。这两个警告都是由欧洲监管局(ESMA)发出警告的结果。

  7、科索沃:科索沃中央银行发布了几项关于使用加密货币的警告。最新一期,发布于2018年1月31日,提醒人们虚拟货币不被认定为法定货币,而且可能因投资加密货币而导致经济损失。该银行还注意到虚拟平台在加密货币交易中的不可靠性及其对网络窃取的敏感性。该银行表示正在考虑调整国际上提出的建议,以限制匿名使用加密货币,并制定规则,以通过此类货币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8、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2018年1月9日,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中央银行宣布,可转换商标(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货币)是该国唯一的合法支付手段,不可能用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兑换敞篷货币。标记。与此同时,世行表示没有计划限制或阻止虚拟货币的购买和交易。

  9、荷兰: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Financi?leMarkten,AFM)已就与ICO相关的严重风险发出警告。它已建议消费者避免投资ICO,因为他们容易受到虚假陈述,欺诈和操纵,并且也可能以不受AFM监管的方式构建。AFM根据具体情况评估ICO中的代币是否符合“金融监管法”规定的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担保或单位,因此需要AFM授权。

  10、卢森堡:2017年6月,卢森堡财政部长PierreGramegna在议会面前承认加密货币是实际货币,因为“它们被足够大的人群视为货物和服务的支付手段。”他还他说,目前没有关于加密货币的“从货币角度来看”的规定,但卢森堡的加密货币交易商在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方面受到与任何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相同的规则的约束。最近,Gramegna公开欢迎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lyer的成立,作为卢森堡的完全许可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此后不久,Gramegna表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都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为消费者带来附加价值和有效服务。”然而,为加密货币提供立法和监管框架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因为此时这种框架基本上不存在。在BitFlyer的欢迎仪式上,该公司的创始人指出,他们花了两年的时间才获得他们的执照,并且“监管尚不清楚。没有具体的法律,但必须保护消费者。“

  11、意大利:由税务局(AgenziadelleEntrate)发布的2016年9月部长级决议涉及比特币和其他网络货币税务处理的各个方面。该决议的落实情况由欧洲法院(ECJ)在的情况下,发布决定Skatteverket诉大卫Hedqvist,其认为,增值税(VAT)并不适用于在cybercurrencies的传统交换交易货币,反之亦然。

  12、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für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将虚拟货币/加密货币视为账户单位,因此也是金融工具。承诺以及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安排购买代币,出售或购买代币,或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代币的主要经纪服务的人,通常需要事先获得BaFin的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2018区块链产业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针对有交易所宣布TOP Network与其合作,25日“抢上TOP”的虚假消息,TOP Network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感谢各方关注,但TOP Network社区流通的Token只和火币进行了合作。TOP Network社区也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目前,流通的7.5% TOP都将在Huobi Prime上进行,其他声称持有流通TOP的均不实。请注意甄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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