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各地区关于区块链颁布的政策

0
回复
3910
查看
[复制链接]

6320

主题

632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35
发表于 2019-4-19 17: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各地区关于区块链颁布的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宝山区2017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

  2、香港:2014年1月8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回答立法会会议上就比特币使用提出的问题时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不属于法定货币,而是虚拟商品。香港,并警告使用虚拟货币的风险。据局长说,转换,交易或持有虚拟货币的风险很大,因为它们的价值不受任何实物,发行人或实体经济的支持。此类虚拟货币的发行总规模有明确的上限,但不保证其可转换为实体经济中的法定货币或商品。此外,由于个人投机活动,虚拟货币的价格可能容易受到重大波动的影响。

  3、2015年10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各地区关于区块链颁布的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韩国:韩国政府实施了一项规则,允许从2018年1月30日开始,仅使用实名银行账户(“实名账户系统”)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加密货币交易商必须与银行签订有关加密货币交易的合同。在签署此类合同之前,银行会检查经销商的管理和网络安全系统。为了在加密货币交易商处存入他们的电子钱包,加密货币交易者必须在加密货币交易商也有账户的银行开户。银行在为交易者开立账户时检查交易者的(客户)身份,并且交易者将他/她的银行账户报告给交易商。经销商还检查交易者的身份并申请在银行登记交易者的账户。匿名加密货币交易者可以从他们的加密货币账户中退出,但不能进行新的存款。未成年人以及外国人,无论其居住地是什么,都禁止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

  2、孟加拉国:据报道,包括外汇警察局,孟加拉国金融情报室(BFIU)和孟加拉国电信监管委员会(BTRC)在内的执法机构已经举行了四次“打击使用加密货币的人”的会议。

  3、莱索托:2017年11月,莱索托中央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日益普及的新闻声明。鉴于银行“不监督,监督或监管加密货币,其系统,促销人或中介机构”,银行警告公众使用加密货币的风险,并表示[a]与加密货币的获取,交易或使用相关的任何活动都是用户的唯一和独立风险。因此,公众通知,如果发生损失或类似事件,则不得诉诸莱索托中央银行。该银行还警告公众,可能会因使用加密货币而受到刑事指控的风险重要的是要强调加密货币会使参与者违反以下规定:1.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2.税法;3.外汇管制法。哪些是可起诉的违法行为。该银行于2018年2月发布了一份后续声明,其中除了提供加强上一份声明内容的信息外,还指出加密货币既不是莱索托的法定货币,也不是外币。它还禁止促进加密货币投资的个人和实体的运作,因为任何和所有投资顾问都必须获得许可。

  4、乌兹别克斯坦:2018年2月19日,总统ShavkatMirziyoyev签署了一项法令,指示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和其他几个机构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制定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使用数字货币的立法框架。2017年9月,中央银行表示,由于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不允许允许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操作。

  5、以色列:据Baron法官称,银行决定拒绝以虚拟货币开展贸易活动的合理性是一个尚未由最高法院确定的问题。该问题涉及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带来的风险性质的确定,特别是考虑到公司作为公司活动的特征,其目标是比特币交易。风险评估还必须考虑公司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它必须评估有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的责任与其防止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等被禁活动的责任之间的适当平衡的法律问题。

  6、挪威:所有挪威居民都必须按照挪威所得税法报告应纳税所得(包括来自加密货币的资本收益)。来自加密货币的此类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提交。

  7、列支敦士登: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管理局(Finanzmarktaufsicht,FMA)发布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情况说明书。它指出,虚拟货币通常被定义为“(现金等价物)价值的数字代表,既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当局发行的”,也不构成法定货币(法定货币)。但是,有人指出,当虚拟货币用作支付手段或在交易所交易时,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类似。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生产和使用目前不受专业立法规定的任何许可要求的约束。但是,FMA声明,根据业务模型的具体设计,许可要求可能适用。商业模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特别是,根据“尽职调查法”的尽职调查要求可能适用。

  8、英国:英国没有任何具体规范加密货币的法律,例如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等。据报道,英格兰银行行长表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是必要的:1.更好的途径是监管加密资产生态系统的各个部分,以打击非法活动,促进市场完整性,2.并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健。

  9、荷兰: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Financi?leMarkten,AFM)已就与ICO相关的严重风险发出警告。它已建议消费者避免投资ICO,因为他们容易受到虚假陈述,欺诈和操纵,并且也可能以不受AFM监管的方式构建。AFM根据具体情况评估ICO中的代币是否符合“金融监管法”规定的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担保或单位,因此需要AFM授权。

  10、荷兰:荷兰中央银行(DeNederlandscheBank,DNB)支持欧盟决定扩大第四AMLD的范围,以包括加密交换和加密钱包的发行者。正在研究将加密货币转换成欧元或其他货币,反之亦然,有资格发行电子货币或提供支付服务。它目前不支持禁止加密货币。

  11、匈牙利:2016年12月20日,匈牙利国家银行警告消费者,使用虚拟货币在合法不受监管的虚拟系统中运营时存在许多风险,并且没有适当的责任,担保和赔偿规则来保护利益滥用时的消费者世行在2014年和2015年发表了类似的声明。

  12、法国:在法国,加密货币基本上没有受到监管,区块链技术的两项法令是迄今为止采取的唯一立法行动。但是,法国政府正在积极建立监管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各地区关于区块链颁布的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cryptoglobe报道,负责在Weiss Cryptocurrency Ratings开发各种加密索引模型的计量经济学家和数学家Juan M. Villaverde表示,数字资产行业目前缺乏“一个稳健、流动性强的衍生品市场,以及能够创造流动性的可信交易平台”。大多数主要交易所缺乏声誉或透明度承诺,无法推动大型机构使用它们的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用心服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
QQ154173564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意见反馈:1541735644@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41财经媒体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