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政策

0
回复
3792
查看
[复制链接]

6320

主题

632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35
发表于 2019-4-19 17: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17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2、台湾:FSC于2014年1月6日发出通知,禁止台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接受或交换比特币或在银行ATM上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

  3、2017年7月6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西兰:关于加密货币服务,FMA指南指出,提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金融服务”的新西兰企业必须遵守2008年金融服务提供商(注册和争议解决)法案。然后解释了不同的企业类型可能被视为提供金融服务和此类企业的义务。

  2、塔吉克斯坦:2018年1月15日,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发布声明,警告共和国公民关于使用加密货币的风险。银行认为,由于他们的匿名性,许多加密货币交易可用于进行可疑操作。根据该银行的说法,加密货币可能会遭受网络攻击或用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该银行还澄清说,在塔吉克斯坦,加密货币不能被视为官方的兑换或储蓄手段,或单位账户。

  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根据2017年1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发布的“储值和电子支付系统监管框架”第D.7.3条,禁止以“虚拟货币”(包括阿拉伯语的加密货币)进行所有交易。

  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根据2017年1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发布的“储值和电子支付系统监管框架”第D.7.3条,禁止以“虚拟货币”(包括阿拉伯语的加密货币)进行所有交易。

  5、伊朗:银行决定禁止金融机构使用加密货币对伊朗人来说是一个打击,他们认为虚拟货币是克服与银行业和国际制裁有关的问题的手段,并且认为它们“正在塑造银行业的未来”“并且,当准确和透明地监管时,防止该国人偷偷地买卖它们并以欺诈手段使用它们。在禁令宣布之前,CBI的信息技术主管报告说,随着采用加密货币应遵守的框架,中央银行正考虑采用国家虚拟货币,由中央银行或其他实体产生。发展这种货币的动机之一是它可能被用来取代美元,这对伊朗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前景,因为美国对伊朗核计划的制裁阻止伊朗使用美国的金融体系。银行决定禁止金融机构使用加密货币对伊朗人来说是一个打击,他们认为虚拟货币是克服与银行业和国际制裁有关的问题的手段,并且认为它们“正在塑造银行业的未来”“并且,当准确和透明地监管时,防止该国人偷偷地买卖它们并以欺诈手段使用它们。在禁令宣布之前,CBI的信息技术主管报告说,随着采用加密货币应遵守的框架,中央银行正考虑采用国家虚拟货币,由中央银行或其他实体产生。发展这种货币的动机之一是它可能被用来取代美元,这对伊朗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前景,因为美国对伊朗核计划的制裁阻止伊朗使用美国的金融体系。

  6、黑山:据报道,2014年11月,黑山中央银行发出警告,称个人可能会自行承担比特币风险,但虚拟货币在黑山并非法定货币。

  7、直布罗陀:直布罗陀政府最近出台了有关提供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的法规,目前正在制定法规草案以规范初始硬币产品(ICO)。它还在考虑进一步的监管框架,以解决销售和促销代币以补充DLT法规。

  8、斯洛文尼亚:2017年10月9日早些时候,金融稳定委员会建议虚拟货币投资者考虑风险是否符合他们的个人偏好和投资目标,并且ICO的投资者应投资不会留下他们的金额裸露。

  9、荷兰:荷兰中央银行(DeNederlandscheBank,DNB)已开始进行“DNBCoin”实验以进行内部测试,并将区块链作为虚拟货币的载体。他们开发了几个原型来研究比特币软件可以适应和用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方式。

  10、马耳他:马耳他目前正在审议三项法案,这些法案将为加密货币提供监管框架,并遵循以原则为导向的方法,以帮助防止法律迅速过时,或扼杀技术发展。三项法案如下:1.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MDIA法案)将建立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MDIA),该机构将“专注于创新技术安排及其用途,以便马耳他能够充分利用新技术安排,同时保护MDIA的首要目标之一是促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府政策,特别是关于数字分类账技术及政府在公共行政系统中采用的政策。其他目标包括维护马耳他的声誉和保护消费者。MDIA还将负责根据“TAS法案”对技术安排进行认证和注册技术服务提供者。2.“TAS法案”将建立技术服务提供者注册制度,并规定某些技术安排的认证。该制度最初将涵盖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平台和相关合同。这些提案将要求技术服务提供商为MDA认证的马耳他或来自马耳他的任何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服务。在其他特定情况下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可以自愿在MDIA注册。虚拟货币法案将为ICO和监管制度建立一个框架,该框架适用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某些服务,例如经纪人,钱包提供商和虚拟货币兑换。的马耳他时报曾报道称,政府正考虑引入自己的cryptocurrency“一个‘控制框架’,这将使监管者测试可能的管制和立法技术的范围内。”虚拟货币法案旨在规范与虚拟货币相关的ICO不属于现行法规。该法案将确保产品符合透明度要求,并将纳入适用于发行人必须遵循的首次公开发行的义务。

  11、意大利:2016年决议表明,就企业所得税(ImpostasulRedditosulleSocietà,IRES)和意大利区域生产税(ImpostaRegionalesulleAttivitàProduttive,IRAP)而言,此类交易的利润和损失构成企业所得税。或者需要纳税的损失。该决议包含网上货币运作登记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金额,日期和其他交易信息。根据决议案谁持有的比特币比其他商业或企业宗旨不产生应税收入个人进行比特币业务。

  12、法国: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MF)和英国保诚监管局(ACR)最近向投资者发出联合通知,警告加密货币目前不受监管的性质。本文件指出,根据法国法律,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被视为金融工具,因此不属于实际货币的监管框架或AMF的监管范围。AMF和ACPR认识到区块链技术可以为公司带来的潜在好处,但警告说加密货币是不受管制的,而且投资特别不稳定。本文件让人回想起法国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于2013年12月发布的稍长报告。该报告解释说,根据现行法国法律,比特币不能被视为真实货币或支付手段,并批评它是投机的工具,也是洗钱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工具。2013年的报告还建议将比特币和实际货币之间的转换视为支付服务,因此只能由ACPR授权和监督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执行。ACPR在2014年的一份文件中承认了这一立场,其中指出,习惯性地从事购买或出售加密货币以换取实际法定货币的活动的实体必须由ACPR许可为支付服务提供商。然而,AMF和ACPR2017年联合通知承认“比特币的购买/出售和投资目前在任何受监管市场之外运作。”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慢雾余弦发微博表示,以太坊Mist浏览器决定关停的一个重要原因确实是“安全考虑”,他们当时选型Electron(基于Chromium和Node.js的)来做浏览器确实是个很悲催的决定,Electron本身对许多0day的修复速度就很慢,JavaScript世界的安全问题又很多,而Mist定位的核心部分是钱包+DApp浏览,这导致许多安全风险容易放大甚至失控,导致Mist不得不费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在Electron本身的安全问题上,还不如放弃、重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用心服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
QQ154173564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意见反馈:1541735644@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41财经媒体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