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朝鲜区块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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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朝鲜区块链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22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2、台湾:2017年12月19日,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发布声明,警告公众投资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风险。在声明中,FSC重申在台湾,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视为“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根据声明,参与初始硬币发行(ICO)的代币是否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法案将逐案审查,非法集资将根据金融法进行制裁。

  3、2017年8月22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预申报的通知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朝鲜区块链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瓦努阿图:2017年10月,一些新闻媒体报道称,瓦努阿图允许人们使用加密货币支付费用,以获得瓦努阿图公民身份,作为其公民投资计划的一部分。然而,公民身份办公室随后否认了这一点,并表示没有法律确认加密货币用于此目的,并且所有付款都必须是美元。

  2、孟加拉国:与任何未命名或伪命名方的虚拟货币的nline交易[原文如此]可能导致违反上述行为。通过涉及加密货币的在线网络的交易没有得到任何中央支付系统的批准,因此人们可能在经济上受到伤害并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被要求不要通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行,协助和宣传各种交易,以避免财务和法律损失。

  3、南非:SARB表示“对风险投资的用户,交易商或中介机构不提供法律保护或追索权,此类活动是在最终用户单独和独立的风险下进行的。”

  4、乌兹别克斯坦:2018年2月19日,总统ShavkatMirziyoyev签署了一项法令,指示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和其他几个机构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制定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使用数字货币的立法框架。2017年9月,中央银行表示,由于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不允许允许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操作。

  5、科威特:2018年1月,CBK证实了它正在为该国金融和银行业创建基础设施的消息,包括发行电子货币,这与虚拟货币不同。声明称,建立本地数字货币将属于电子支付的范畴。中央银行强调,本地数字货币将具有与纸币相同的特征,例如发行号。它也将受到科威特政府的监督。此外,它可以与其他货币交换,也可用于支付货物和服务。

  6、埃及:埃及的主要伊斯兰立法者埃及的Daral-Ifta发布了一项宗教法令,将比特币的商业交易分类为haram(伊斯兰法律禁止)。Daral-Ifta表示加密货币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中央金融系统,也可能用于资助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

  7、根西岛:2015年,根西岛政府委托编写的一份报告指出,加密货币的主要缺点是难以遵守国际反洗钱标准。根据2018年2月27日发布第一份声明三年后,根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称其认为“使用虚拟或加密货币存在重大风险,特别是对零售客户而言。尽管如此,我们知道具有高风险偏好的专业投资者可能希望投资于这个发展中的行业。“

  8、英国:公司税收规则适用于企业的货币兑换利润或损失,包括加密货币。英国税务海关总署表示,“[f]或虚拟货币的税收待遇,适用外汇和贷款关系的一般规则。我们现阶段尚未确定是否需要考虑定制规则。“任何进行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公司都应按与现行公司税收规则下的常规交易相同的方式处理,并且所取得的任何收益都要征税因此。

  9、斯洛伐克:2013年,斯洛伐克国家银行发出警告,告知公众虚拟货币不是本国货币,未经授权的货币生产构成刑事犯罪。

  10、马耳他:马耳他目前正在审议三项法案,这些法案将为加密货币提供监管框架,并遵循以原则为导向的方法,以帮助防止法律迅速过时,或扼杀技术发展。三项法案如下:1.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MDIA法案)将建立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MDIA),该机构将“专注于创新技术安排及其用途,以便马耳他能够充分利用新技术安排,同时保护MDIA的首要目标之一是促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府政策,特别是关于数字分类账技术及政府在公共行政系统中采用的政策。其他目标包括维护马耳他的声誉和保护消费者。MDIA还将负责根据“TAS法案”对技术安排进行认证和注册技术服务提供者。2.“TAS法案”将建立技术服务提供者注册制度,并规定某些技术安排的认证。该制度最初将涵盖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平台和相关合同。这些提案将要求技术服务提供商为MDA认证的马耳他或来自马耳他的任何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平台提供服务。在其他特定情况下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可以自愿在MDIA注册。虚拟货币法案将为ICO和监管制度建立一个框架,该框架适用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某些服务,例如经纪人,钱包提供商和虚拟货币兑换。的马耳他时报曾报道称,政府正考虑引入自己的cryptocurrency“一个‘控制框架’,这将使监管者测试可能的管制和立法技术的范围内。”虚拟货币法案旨在规范与虚拟货币相关的ICO不属于现行法规。该法案将确保产品符合透明度要求,并将纳入适用于发行人必须遵循的首次公开发行的义务。

  11、爱尔兰:爱尔兰中央银行于2018年3月注意到,在初始硬币发行(ICO)的情况下,如果发行的代币可以被视为“可转让的担保”,这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那么爱尔兰现有的金融服务立法将适用于此。爱尔兰中央银行也表示,如果任何给定的ICO的特征与金融工具发行的特征相匹配,那么从现在开始适用金融监管,发行人和其他人必须在受到法律惩罚的情况下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则。资本收益税法适用于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如果个人通过买卖这些货币获利,则该税收应征收。爱尔兰中央银行赞同欧洲银行管理局的一份声明,警告消费者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时的风险,以及ICO的高风险。

  12、德国:2018年2月,德国BaFin发布了有关ICO及其所基于的代币,硬币和加密货币监管评估的信息。它表示,参与ICO的公司需要逐案评估ICO是否有资格作为金融工具(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承诺或投资中的单位)或证券,因此需要遵守相关的财务法规。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朝鲜区块链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官方消息,ioeX 于3月22日22时(UTC+8)在BitAsset交易所进行众筹,仅于24分钟内,当日限额1140000 IOEX 即完成销售,并送出150台QUUBE区块链电视。根据官网显示,此次众筹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5日每日22:00(UT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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