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美国区块链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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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美国区块链技术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宝山区2017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

  2、澳门:在2014年6月17日,AMCM发布了一份声明,警告比特币交易的风险。根据该声明,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受AMCM监管的金融工具。AMCM警告公众,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有关的风险。”

  3、2018年5月4日,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我省区块链产业的建议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美国区块链技术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新西兰:根据2018年1月的一则新闻报道,税务局表示,人们应该“以与购买和出售黄金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处理购买和出售加密货币的钱。也就是说,只有在转售意图下购买该货币时,才能对通过出售货币获得的利润征税。“它指示作者提供有关黄金的信息表,该信息表解释了从处置中获??得的金额如果黄金是为了处置的主要目的而获得的,那就是收入。

  2、印度:2017年11月13日,印度最高法院根据“宪法”第32条承认了针对印度联邦的公益诉讼请愿书,并向财政部,法律和司法部长发出通知。电子和信息技术,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印度储备银行。请愿书寻求“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并希望虚拟货币对国库负责。”

  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根据2017年1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发布的“储值和电子支付系统监管框架”第D.7.3条,禁止以“虚拟货币”(包括阿拉伯语的加密货币)进行所有交易。

  4、乌兹别克斯坦:2018年2月19日,总统ShavkatMirziyoyev签署了一项法令,指示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和其他几个机构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制定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使用数字货币的立法框架。2017年9月,中央银行表示,由于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不允许允许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操作。

  5、以色列:2018年2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临时禁令,禁止银行阻止一家从事比特币交易的公司所持有的账户中的活动,直到通过地区法院的裁决作出裁决,承认永久授权的合法性。

  6、伊朗:伊朗中央银行(CBI)于2018年4月22日正式宣布禁止所有伊朗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信贷机构)处理加密货币。该决定还禁止货币兑换买卖虚拟货币或采取措施促进或促进虚拟货币。

  7、新泽西:根据1999年“犯罪收益法”,按加密货币交易进行货物交易并接受15,000欧元(约合18,500美元)及以上付款的企业被归类为“高价值经销商”。此类经销商必须经过注册和监督。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并遵守泽西岛的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在磋商时,政府考虑了对分布式总账和区块链技术的监管,但认为这个领域发展太快,无法有效监管。它选择积极监测这些领域的发展,并在未来考虑监管。

  8、西班牙:西班牙国家证券委员会(国家证券委员会)和西班牙银行(西班牙银行)于2018年2月发布了关于比特币使用的联合声明,指出加密货币不是由任何人发行,注册,授权或核实的。西班牙监管机构。因此,在西班牙购买或持有的加密货币不受适用于银行或投资产品的法规提供的任何担保或保障的支持。该声明旨在提醒投资者注意与这类交易相关的损失或欺诈的固有风险。

  9、斯洛伐克:2018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指南,解释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必须征税,以及任何类型的交易,例如交换虚拟货币作为资产或提供的服务或其他虚拟货币,必须被视为应税转让。指导说,虚拟货币必须被视为“货币以外的短期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定价,并且直接从采矿中获得的加密货币应保持在资产负债表之外,直到它们为止。被出售或交易。财政部长早些时候曾指出,加密货币的交易是不受管制和匿名的,涉及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的风险。

  10、马耳他:2017年10月,政府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提出了集体投资计划和加密货币投资的监管框架。经过磋商,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MFSA)公布了适用于2018年1月22日和29日投资于加密货币的专业投资者基金的条件。

  11、德国:在法兰克福汇报(FAZ)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德国联邦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Carl-LudwigThiele警告投资者要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要警惕其风险,价值波动,成本和除了其他问题之外,还需要采矿业。然而,他也指出区块链技术有很大的创新潜力,并提到与德国证券交易所集团(DeutscheB?rseGruppe)的联合项目,该项目测试区块链技术在银行间证券交易结算中的应用和表现。

  12、德国:同样在2018年2月,德国联邦财政部发布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增值税(VAT)处理指南。它确定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换传统货币的交易(反之亦然)构成其他服务的应税供应以供考虑,但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豁免。它表示,仅仅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同。因此,除了作为支付手段之外,使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不应征税。本指南符合欧洲法院(ECJ)2015年10月22日的Hedqvist决定。虚拟游戏币,即游戏内货币,特别是在线游戏中,不能免税,因为它不构成增值税法意义上的支付手段。该部还讨论了有关采矿,数字钱包和在线交易平台征税的几个后续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美国区块链技术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Cointelegraph消息,拉丁美洲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Mercado Livre已禁止在其网站上发布加密货币广告。新政策要求所有用户删除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列表,否则所有列表将从3月19日起自动从该平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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