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开曼区块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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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开曼区块链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6年8月1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

  2、台湾:2017年12月19日,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发布声明,警告公众投资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的风险。在声明中,FSC重申在台湾,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视为“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根据声明,参与初始硬币发行(ICO)的代币是否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法案将逐案审查,非法集资将根据金融法进行制裁。

  3、2018年2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开曼区块链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越南:一些新闻媒体还报道说,政府正在努力建立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据报道,越南国家银行行长LeMinhHung表示,“从将其视为投资资产的角度来看,”SBV将与司法部合作,以“研究法律框架”。管理'比特币'。

  2、巴基斯坦:目前似乎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来规范加密货币或巴基斯坦的加密货币贸易。2017年5月,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表示不承认数字货币。

  3、南非:目前,南非没有关于虚拟货币(VC)使用或交易的具体法律或法规。然而,2014年12月,南非储备银行(SARB),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以及在该国发行纸币和硬币,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的立场文件。立场文件明确指出,只有SARB可以发布法定货币,而分散的可兑换虚拟货币(DCVC),包括比特币和莱特币,在南非不是法定货币。这意味着“任何商人或受益人均可拒绝风险投资作为支付手段。”

  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18年1月,阿联酋中央银行行长穆巴拉克·拉希德·曼苏里重申了对加密货币交易的警告。据新闻报道,当Al-Mansouri被问及他对加密货币的看法时,他说公民应该避免使用这些类型的货币,因为它们没有得到中央银行的批准。此前,在2017年10月,Al-Mansouri发布了一项关于加密货币的警告,其中表示这些货??币很容易被用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他还补充说,任何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无法监控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5、阿曼:阿曼中央银行董事会于2017年12月发布新闻稿,宣布没有政策或指导方针来规范“数字货币”或“加密货币”。它还敦促阿曼公民在处理加密货币时保持谨慎,并声称中央银行对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任何财务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巴林:巴林中央银行行长RasheedAlMaraj发出警告,反对加密货币,特别是比特币。在舒拉委员会举行的议会会议期间,AlMaraj宣布比特币未得到任何金融机构的承认。他还提到在巴林使用比特币是非法的;?但是,巴拉尼公民有权在巴林以外的地方投资加密货币。

  7、新泽西:虚拟货币被纳入2008年“洗钱(泽西)令”的范围,这要求经营“货币服务业务”的个人在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注册并遵守该司法管辖区的反洗钱和反恐行动。如果他们的年营业额超过150,000英镑(约合210,000美元),则可以获得融资法律。在符合某些豁免的情况下,这些法律要求此类企业采用政策和程序来预防和侦查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并指定一名洗钱合规官和报告官,同时确保记录保存和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实施,例如,了解客户对一次性交易的措施超过1,000欧元(约合1,220美元)。

  8、阿尔巴尼亚:2017年7月13日,阿尔巴尼亚银行宣布,当时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未设想在阿尔巴尼亚开展加密货币业务,用户面临某些风险。该银行指出,由于匿名程度高,这种货币的交易可能被滥用于犯罪活动,包括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或走私货物。世界银行敦促阿尔巴尼亚公众成熟并负责管理他们所拥有的储蓄或流动资金,同时国家和国际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以充分监管和监督加密货币。

  9、葡萄牙:根据葡萄牙联邦储备银行(BancodePortugal)的说法,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的活动既不受葡萄牙联邦储备银行或国家或欧洲金融体系的任何其他权力机构的监管或监督,特别是欧洲中央银行。世界银行指出,由于缺乏对虚拟货币操作的规定,这些活动不会使这些活动成为非法或禁止的行为。但是,发行和出售虚拟货币的实体不承担任何授权或向葡萄牙联邦储备银行注册的义务,因此其活动不受任何审慎或行为监督。

  10、卢森堡:2018年3月14日,卢森堡金融部门监督委员会(CSSF监管委员会,CSSF)发布声明,警告投资加密货币的风险。CSSF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加密货币非常不稳定,不提供防盗和黑客保护,缺乏流动性,往往是误导信息的主体,缺乏透明度,常常用于欺诈和洗钱。[该声明还警告初始硬币产品的风险。然而,CSSF认识到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并指出它可以被金融部门有利地使用。此外,CSSF的信中指出,虽然没有专门适用于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但提供任何金融服务-包括涉及加密货币的金融服务-需要得到财政部长的授权。

  11、德国:德国联邦银行表示,比特币无法成为虚拟货币。根据德国联邦银行支付领域专家DirkSchrade的说法,比特币既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数字货币,因为它不能满足货币的典型功能,也不是国家货币体系的一部分。德国央行建议使用“加密令牌”一词。

  12、德国:同样在2018年2月,德国联邦财政部发布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增值税(VAT)处理指南。它确定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换传统货币的交易(反之亦然)构成其他服务的应税供应以供考虑,但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豁免。它表示,仅仅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同。因此,除了作为支付手段之外,使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不应征税。本指南符合欧洲法院(ECJ)2015年10月22日的Hedqvist决定。虚拟游戏币,即游戏内货币,特别是在线游戏中,不能免税,因为它不构成增值税法意义上的支付手段。该部还讨论了有关采矿,数字钱包和在线交易平台征税的几个后续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开曼区块链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小葱APP讯,雅虎日本子公司Z Corporation旗下的TaoTao株式会社预计将于今年5月中旬开启加密货币交易服务。据悉,去年4月,雅虎日本宣布通过全资子公司Z Corporation收购bitARG 40%的股份,借此成为主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并加入数字货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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