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工信部发表区块链政策

0
回复
4142
查看
[复制链接]

6320

主题

632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35
发表于 2019-4-19 17: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工信部发表区块链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7年6月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徐汇区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17版)》的通知

  2、香港:新警告遵循证监会于2017年9月5日发出的有关ICO的声明。该声明解释说,根据ICO的事实和情况,提供或出售的数字代币可能是定义的“证券”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因此须遵守香港的证券法。根据声明,这里涉及ICO的数字代币属于“证券”的定义,处理或建议数字代币,或管理或营销投资于此类数字代币的基金,可能构成“受监管的活动”。参与“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无论有关各方是否位于香港,均须向证监会发牌或注册,只要该等商业活动以香港公众为目标。

  3、2017年7月17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大智移云应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工信部发表区块链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越南:越南国家银行于2017年10月30日颁布了加密货币法令。据新闻报道,该银行有效地确定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不是合法的支付手段。这实际上也禁止了加密货币的发行,供应和使用。违反该法令和其他相关法律原则的人将面临高达2亿韩元(约9,000美元)的罚款。

  2、印度:据印度斯坦时报报道,2018年初的报告显示,政府正在起草一项法律来规范印度的加密货币贸易,“已经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加快这一过程。”政府已经表达了法律将要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用于交换[加密货币]的货币来源;报道援引一位政府官员的话说,并监管VC[虚拟货币]的交换以保护普通人。

  3、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负责人DaniyarAkishev于2018年3月30日表示,国家银行在加密货币问题上的立场非常保守,并且由于与消费者保护,洗钱和避税。他补充说,已经制定了立法修正案,禁止购买和出售加密货币作为本国货币,禁止交换活动,并禁止任何类型的采矿。没有发现任何资料显示拟议的修订已经制定。

  4、莫桑比克:2018年1月8日,莫桑比克联邦储备银行(莫桑比克银行)发布通知(Comunicado),担任该国金融系统主管,通知公民,称为比特币的分散和可兑换虚拟货币正在流通国家领土。

  5、阿曼:阿曼中央银行董事会于2017年12月发布新闻稿,宣布没有政策或指导方针来规范“数字货币”或“加密货币”。它还敦促阿曼公民在处理加密货币时保持谨慎,并声称中央银行对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任何财务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挪威:挪威中央银行尚未承认加密货币,但也不禁止其员工根据2012年11月23日的道德准则拥有或投资加密货币。

  7、科索沃:2018年2月27日,世行宣布成立一个常设咨询小组,负责评估和解决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监管挑战。

  8、瑞典:瑞典没有任何涉及加密货币的具体规定。许多机构已就如何解释加密货币以及这些货币与瑞典法律的关系发表了声明,报告和初步判断。

  9、荷兰: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Financi?leMarkten,AFM)已就与ICO相关的严重风险发出警告。它已建议消费者避免投资ICO,因为他们容易受到虚假陈述,欺诈和操纵,并且也可能以不受AFM监管的方式构建。AFM根据具体情况评估ICO中的代币是否符合“金融监管法”规定的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担保或单位,因此需要AFM授权。

  10、马耳他:马耳他目前没有任何具体适用于加密货币的立法,但这很快就会改变。马耳他政府积极鼓励加密货币的发展,并发布了许多讨论其监管和发展的咨询和文件。这些法规的目的是“提供必要的法律确定性,以使这个行业蓬勃发展。”

  11、拉脱维亚:拉脱维亚银行和国家税务局的立场是,加密货币是一种合同而非法定的支付手段,可用于交易交易。加密货币不能被视为官方货币或法定货币,因为这些工具的发行和使用仍然不受管制,并且与任何本国货币无关。

  12、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für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将虚拟货币/加密货币视为账户单位,因此也是金融工具。承诺以及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安排购买代币,出售或购买代币,或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代币的主要经纪服务的人,通常需要事先获得BaFin的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工信部发表区块链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第一财经消息,在人工智能的应用热潮下,此前故宫与腾讯成立了联合创新实验室,共同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领域的应用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用心服务区块链创业者/投资者
QQ154173564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意见反馈:1541735644@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41财经媒体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