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交流|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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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7: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块链交流|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家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虽然国家网信办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强调称,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但是从整个行业角度看,首批备案清单落地释放出积极的监管信号,是行业走向“有规可依”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区块链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国内各地以往区块链政策:

  1、2018年1月22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2、香港:2018年2月9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醒投资者注意处理加密货币交易及投资首次投币(ICO)的潜在风险。在警报中,证监会表示已对多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及ICO发行人采取监管行动。证监会已警告香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或与香港的关系,他们不应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交易加密货币,加密货币被称为“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证监会亦致函七间ICO发行人,其中大部分确认遵守证监会的监管制度,或立即停止向香港投资者提供代币。证监会表示会继续监管市场,并在有需要时采取执法行动,并促请市场专业人士进行适当的守门,以防止欺诈或可疑的筹款,并协助证监会确保遵守法例。

  3、2017年6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的通知

  目前国内区块链技术正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那么国外的一些地区,他们对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下面我们请看区块链交流|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各国各地区区块链政策详解:

  1、马来西亚:世行将要求交易所“公布价格和用于确定价格的方法,以提高透明度。”报告还指出,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计划发布了一个加密货币交易框架,并加强了对该部门的监管,并于1月9日向一家加密启动机构发出了一封停止信函,因为它没有遵守该国的证券法规。“此前,在2017年9月,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其中警告投资者“在马来西亚和其他地方出现基于数字令牌的筹款活动/投资计划,这可能被称为'初始投币产品'[ICO],“初始代币产品”,“代币预售”,“象征性销售”。随后,委员会主席在2017年11月的一次讲话中表示我们继续坚持我们的声明,即此类计划[ICO]目前的形式对投资者构成重大风险。因此,SC强烈鼓励投资者充分了解ICO计划的特点,并在与他们的资金分开之前仔细权衡风险。我们现在也是IOSCO[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CO咨询网络的一部分,参与监管机构正在讨论该领域的最新发展。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马来西亚投资者对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的交易越来越感兴趣。为了促进我们市场中的此类活动并实施适当的投资者保护措施,SC正在审查相关法规和指南,以促进资本市场中数字资产的功能和有效使用案例,包括已建立的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的二级市场交易。

  2、巴基斯坦:目前似乎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来规范加密货币或巴基斯坦的加密货币贸易。2017年5月,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表示不承认数字货币。

  3、南非:SARB表示“对风险投资的用户,交易商或中介机构不提供法律保护或追索权,此类活动是在最终用户单独和独立的风险下进行的。”

  4、莫桑比克:2018年1月8日,莫桑比克联邦储备银行(莫桑比克银行)发布通知(Comunicado),担任该国金融系统主管,通知公民,称为比特币的分散和可兑换虚拟货币正在流通国家领土。

  5、以色列:2018年2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临时禁令,禁止银行阻止一家从事比特币交易的公司所持有的账户中的活动,直到通过地区法院的裁决作出裁决,承认永久授权的合法性。

  6、阿尔及利亚:2018年阿尔及利亚金融法禁止使用任何加密货币。它规定:禁止购买,出售,使用和拥有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Internet用户通过Internet使用的货币。它的特点是没有物理支持,如硬币,纸币或支票或信用卡付款。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马恩岛:马恩岛是一个低税收的司法管辖区,拥有强大的在线赌博业和蓬勃发展的金融业。在一些报告中称为“比特币岛”,岛上的许多机构已经接受比特币作为本国货币的支付。马恩岛是其管辖范围内监管加密货币的立法的早期采用者。2015年“犯罪收益法”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将虚拟货币业务纳入其监管部门,作为“指定业务”。

  8、瑞典:在回答议员提出的问题时,瑞典政府建议公民使用加密货币时应谨慎,因为它不受监管并带有风险。

  9、斯洛伐克:2018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指南,解释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必须征税,以及任何类型的交易,例如交换虚拟货币作为资产或提供的服务或其他虚拟货币,必须被视为应税转让。指导说,虚拟货币必须被视为“货币以外的短期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定价,并且直接从采矿中获得的加密货币应保持在资产负债表之外,直到它们为止。被出售或交易。财政部长早些时候曾指出,加密货币的交易是不受管制和匿名的,涉及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的风险。

  10、卢森堡:2017年6月,卢森堡财政部长PierreGramegna在议会面前承认加密货币是实际货币,因为“它们被足够大的人群视为货物和服务的支付手段。”他还他说,目前没有关于加密货币的“从货币角度来看”的规定,但卢森堡的加密货币交易商在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方面受到与任何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相同的规则的约束。最近,Gramegna公开欢迎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lyer的成立,作为卢森堡的完全许可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此后不久,Gramegna表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都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为消费者带来附加价值和有效服务。”然而,为加密货币提供立法和监管框架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因为此时这种框架基本上不存在。在BitFlyer的欢迎仪式上,该公司的创始人指出,他们花了两年的时间才获得他们的执照,并且“监管尚不清楚。没有具体的法律,但必须保护消费者。“

  11、意大利:2016年决议表明,就企业所得税(ImpostasulRedditosulleSocietà,IRES)和意大利区域生产税(ImpostaRegionalesulleAttivitàProduttive,IRAP)而言,此类交易的利润和损失构成企业所得税。或者需要纳税的损失。该决议包含网上货币运作登记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金额,日期和其他交易信息。根据决议案谁持有的比特币比其他商业或企业宗旨不产生应税收入个人进行比特币业务。

  12、法国:法国和德国联合要求20国集团讨论加密货币,以便在国际层面采取协调一致的举措。

  以上就是关于区块链交流|区块链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资讯内容,欢迎大家踊跃交流。本文由区块链交流:http://www.41jishu.com整理发布。

  ps:每日快讯

  据Bitcoin Exchange Guide消息,加拿大证券管理人员和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签署一份联合咨询文件,名为“拟议的加密资产交易平台框架”,主要目标之一是避免加密领域操纵行为。加拿大的加密货币投资者和爱好者可以与当地监管机构分享他们对如何监控加密领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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